不给加搬费 搬家公司搬走家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01 作者:

5月8号,家住北京朝阳的郭先生昨天打算把家从朝阳搬到离工作地点较近的海淀,并找了一家搬家公司谈成220元的搬家费。

13时,搬运车开到郭先生新住的那个小区,工人开始卸货。期间,工人说郭先生家离卸货的地方太远,要求增加50元搬千费。“我与他们理论了一阵,结果工人和司机竟开着车走了

我跟搬家公司打电话,搬家公司负责人说我了解一下情况吧

搬家公司负责人说,他们与顾客谈成的220元搬迁费是指卸货地点不能离单元门20米远,“受路面影响,当时我们的车停在了离小区单元门30多米远的地方,所以应多收取30元。”

   负责人承认,当时车上还有家具,撤走确实欠妥,但他解释:“因为当时耽误的时间太长,加上顾客迟迟不加价,他们没有办法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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